1、与主力店的对接管理应遵循集中管理、层层对接的原则。
2、主力店客户的开发、商务条款的确定和商务关系的协调以商务部门为主,具体业务的执行由相关部门直接对接处理。无法解决的问题,由商务部门负责协调主力店客户与职能部门处理,并视具体情况提请集团领导协调。
3、主力店对接工作,以及确认事项的时机、责任和内容,各业务部门必须按《主力店对接管理办法》的规定执行。
4、对以下事项的沟通,必须形成书面记录(报告),商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必要时应要求对方签确。
1) 主力店确认事项;
2) 合同(协议)的解释和补充规定;
3) 澄清、解释或补充项目技术要求;
4) 项目配合要求;
5) 对公司人员、项目进度、质量方面的反馈意见等。
5、由商务部门负责接收、处理的信息,必须同时以书面文件形式传递到相关的职能部门(或集团所属项目公司)。由各职能部门直接接收、处理的信息,也必须同时以书面文件形式传递到商务部门备案。
6、商务部门必须按项目建立完整的主力店联系档案,分类保存与主力店的相关信息和资料,并定期(每月或根据项目运作计划规定)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对,确保信息传递完整,处理及时。
7、每次与主力店对口协调的事项均应形成备忘记录,并分发至各相关部门。